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9-01 点击 : 0 来源 :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8月17日 赣发〔2018〕23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十四届省委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现就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继承与创新、改革与发展、事业与产业的关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金融、体育等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开创江西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新局面,为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到2020年,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艺精品创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古色文化等江西文化标识更加鲜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到2025年,文化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艺精品不断涌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性产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迸发,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强省。

——先进文化引领力显著增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聚作用更加凸显,主流思想舆论更加壮大,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基因更好传承与弘扬,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升。

——文艺精品创作力显著增强。文艺创作和评价激励机制不断健全,各艺术门类创作更加活跃,部分艺术门类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文艺产品和文化活动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品牌。

——文化服务供给力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文化设施布局合理,文化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显著增强。

——文化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化市场运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文化消费较快增长,文化企业实力发展壮大,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有效实施,一批集聚功能和辐射作用明显的文化产业园区基本建成,内容主导型、科技融合型、创新驱动型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人才队伍支撑力显著增强。文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基层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各类人才作用充分发挥,造就一批文化领域拔尖和领军人才,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文化赣军”。

——江西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高地初步建成,文化生产力进一步解放,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江西文化在海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1.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加强理论宣传阐释,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注重实效办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全省全覆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工程和社科理论创新工程,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加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对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研究阐释。打造一批立足江西实际的重点学科,建设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重点研究基地,不断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建设一批新型高端智库。

2.加快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实现全省全覆盖。支持省主要新闻媒体推进自主、安全的媒体云建设,探索建立与市县媒体融合的技术合作共享机制。推动江西报业传媒集团、江西广电传媒集团实施全媒体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战略,努力建设成为新型主流传媒集团。加强中国江西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推动省市打造移动传播新平台。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网由单一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向与互联网和物联网相融合的下一代网络转型升级。支持广电网络广泛参与“数字江西”“智慧江西”建设。

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督查等机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阵地管理。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加强文化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能力建设。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努力开创新时代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对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研究阐释,整理保护革命文献、遗迹、实物、故事、口述史料等,围绕八一南昌起义、秋收起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中央苏区斗争等,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诠释江西红色文化的丰富内涵。加强红色资源统筹规划,策划推出一批重大影视、动漫作品和主题展览。积极配合国家长征文化公园建设试点。加强革命历史遗址和革命文物普查、申报、保护利用,总结推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验,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系统整理发生在红土地上的革命先烈事迹。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和宣介红色经典故事活动。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网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并与信用江西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互联互通,办好“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省一半以上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其余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组织开展“文明生态村”帮建、“星级文明信用户”创评活动,让乡风民风美起来。依托村史馆挖掘汲取江西优秀传统家规家训精华,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7.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在党员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军人等各个群体中培养推出一批新时代的先锋模范。组织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等推荐评选评议活动,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典型。定期发布“江西好人”榜,完善江西网上好人馆建设,深入开展“好人帮好人”系列爱心公益活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推动各地建立完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关爱帮扶机制,加强江西省关爱好人基金管理使用。

(三)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

8.深化江西历史文化研究。开展江西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深入推进陶瓷文化、书院文化、稻作文化、戏曲文化、中医药文化、阳明文化等具有区域特色历史文化的研究阐释,加强对临川文化、庐陵文化、客家文化等地域文化的梳理研究。加强江西历史文献整理,推进《江右文库》《赣鄱文化研究丛书》《江西非遗大典》等编纂出版,建立江西历史文化资源大数据库。加强对江西历史名人的宣传研究,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纪念活动。

9.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支持景德镇创建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努力把景德镇建设成为国家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国家陶瓷产业创新发展基地、世界陶瓷人才集聚高地、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陶瓷博览交易中心、国际陶瓷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工业遗址等珍贵遗产资源保护,提升保护利用水平。推进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单的遗址博物馆建设,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考古遗址公园体系和遗址博物馆群。拓展大遗址保护利用内涵和外延,推动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打造汉文化传承展示区,抓好樟树吴城遗址(含筑卫城遗址)、瑞昌铜岭铜矿遗址、新干大洋洲牛头城遗址、鹰潭龙虎山大上清宫遗址、泰和槎滩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保护利用。启动“拯救老屋行动”,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万里茶道(江西段)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10.推进非遗和古籍保护传承。推进婺源徽州文化、赣南客家文化、吉安庐陵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和非遗记录工程、江西老字号保护传承工程,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非遗小镇、非遗旅游景区,推动非遗与旅游、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推进古籍保护计划,建设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古籍修复保护利用中心。

11.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国家“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鼓励媒体打造弘扬江西传统文化的名牌栏目、节目,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媒体传播。编辑优秀乡土教材、干部读本,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生课堂教学和各级干部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各类文化阵地和场所,组织开展各类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多渠道传播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地域文化,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

(四)推动江西文艺繁荣发展

12.实施文艺精品创作计划。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组织创作一批文学、影视、戏剧、音乐、美术等精品。加强文艺创作规划引导,建立精品创作专家咨询制度,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推动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江西地域题材创作,加大对文学创作、编剧、作曲等原创基础性环节的扶持力度,提升文艺原创力。突出陶瓷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等主题,重点打造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演艺项目。建立高雅艺术、优秀影视作品、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优秀戏曲进校园常态化机制。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提升戏曲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推动文艺与互联网融合,促进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网络美术等优秀作品创作。深入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设一批文艺创作采风基地和文化大家工作室。创新服务理念,引导市县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基层骨干文艺院团。

13.丰富现代文艺传播渠道。分类整合全省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资源,支持组建剧场院线、电影院线、演艺联盟、展览联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文化服务。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文艺专栏、文艺频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让新时代文艺走进百姓、引领生活。

14.打造文艺创作展演平台。定期举办国际、国内戏剧展演交流活动,做大做强汤显祖戏曲品牌,推动抚州“中国戏曲之都”建设及赣南和赣西采茶戏、赣东北赣剧等地方戏曲振兴发展。办好江西艺术节、江西青年戏曲演员大赛、谷雨诗会等重大文艺展演活动,举办书法、美术、摄影等展览活动,搭建传统艺术、民间艺术交流平台。

15.创新文艺创作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文艺创作管理机制。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受众反应、社会影响作为主要指标,建立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文学艺术评奖制度。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队伍建设,拓展文艺评论阵地,强化网络文艺评论,建设“中国文艺评论(江西)基地”。

(五)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6.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文化设施按人口密度、结构、需求均衡布局,科学规划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推进省文化中心建设成为文化新地标。推进省赣剧传承保护展示中心、海昏侯博物馆、御窑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市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四馆,县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建设非遗馆(厅)。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题博物馆、美术馆。到2020年,实现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成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分支机构、服务网点。

17.提升文化惠民效能。推进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建设“江西文化云”,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24小时自助城市书屋、地铁和大型服务区书吧、社区书吧、校园书吧及社区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建设,广泛开展“书香赣鄱”全民阅读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文化活动村(社区)全覆盖,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村村通。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18.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整合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推动组建全省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联盟,开展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服务。加强基层文化阵地融合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探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国有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供给目录发布和服务反馈评价机制。

(六)推动江西文化“走出去”

19.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制定实施江西“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行动计划,举办“一带一路”江西文化国际巡展、特色文化交流展等品牌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加快省部共建葡萄牙里斯本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突出抓好陶瓷文化、戏曲文化、中医药文化、客家文化等江西特色文化项目,赴国(境)外交流展示。大力支持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培育和扶持与国际接轨、具备国际市场运作能力的文化中介机构,加强与国际艺术机构的专业交流。

20.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加大对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和贸易基地的扶持力度,建立江西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项目名录和产品数据库。推动江西优秀文学作品、图书、影视产品等走出去。优化走出去文化产品结构,推动体现江西文化特色的陶瓷、工艺美术、动漫、文创、舞台艺术等产品走向世界。扶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积极拓展国际文化市场。支持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节展。

(七)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21.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深化江西出版集团、江西报业传媒集团、江西广电传媒集团、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等国有大型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革,规范公司治理,促进转型发展。稳妥推进符合政策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股权激励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试点。大力引进扶持培育民营骨干文化企业。重点支持“专、精、特、新”文化创意企业,孵化一批小微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争取3-5家文化企业上市。

22.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高地。实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和优化结构,重点打造南昌世界VR产业基地,支持上饶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培育数字文化产业集群。支持引导文化传媒企业实施数字优先转型升级战略,建设综合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打造国家级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吸引有实力的动漫、游戏、电子竞技及其衍生品生产制造企业落户,支持举办全国性电子竞技赛事。支持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生产传播,鼓励和引导自媒体、有声电子读物、知识赋能等内容生产和传播新业态健康发展。

23.提升文化产业园区辐射能级。制定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及规范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发挥景德镇陶溪川文创街区、江西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赣州吉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南昌699文创园、上犹油画创意产业园等园区(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推动南昌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抚州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等建设发展。鼓励利用老厂房、工业遗址和商业综合体等建设文化创意空间,支持鼓励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

24.加强产业支撑平台建设。建设文创项目孵化、文创产品交易、文化产业服务等平台。引进有实力的文创孵化公司落户,支持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文创产业服务平台。做大做优瓷博会、艺博会、红博会、药交会等专业会展平台,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打造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稳步推进江西省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资产重组。

25.打造江西文化旅游品牌。围绕“杜鹃红”“青花蓝”“香樟绿”“马蹄金”等地域文化特色发展全域旅游,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来赣旅游,实现入境旅游大突破。着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精心规划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以南昌、井冈山、瑞金、安源和赣东北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以庐山、三清山、龙虎山等良好自然资源为基础的绿色文化旅游,以陶瓷文化、汤显祖文化、书院文化和古村落等为代表的古色文化旅游,建设国家红色教育旅游、绿色生态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特色文化节庆品牌,鼓励重点景区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原创演艺精品,开发富有创意的文化旅游商品,进一步唱响“江西风景独好”品牌。

26.完善大众文化消费体系。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抓好南昌、新余两市国家文化消费城市建设试点,适时总结完善,推广试点经验。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广场举办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鼓励银行推出文化消费金融产品。扶持实体书店融合创新发展。

(八)建设优秀文化赣军

27.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宣部和我省文化名家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双千计划”等作用,加强江西文化领域领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聚焦产业和项目,发挥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的人才集聚功能,探索建立急需领军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鼓励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公开招聘等多种渠道引进优秀人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挂职、兼职、咨询等形式助力文化发展。在国有文化企业探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

28.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省艺术人才培训计划,依托省内外高校和省外高水平艺术院团,举办各类文艺专业人才培训班,为文化单位、文化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加强高校文化艺术类学科建设,改善传媒、艺术类院校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注重发挥文化名家的传帮带作用,重点培养有实力有潜力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加强文化人才梯队建设。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深化高等院校新闻学院共建工作。

29.建强基层文化队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完善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依托文化乡贤、民间文化能人等,建立一支扎根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工作人员,确保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的工作力量。重视加强县级文艺群团建设。加强对乡村文化工作人员、文化志愿者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30.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文化人才激励机制,为优秀文化人才搭建事业舞台、服务平台,支持优秀人才承担或参与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等,营造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生态环境。强化文化人才服务保障,将文化人才纳入党委、政府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建立省级荣誉制度,定期表彰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和工作者。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发展改革,把文化强省建设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举全省之力共同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把文化强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大会,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二)深化改革

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转变,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设区市以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文化类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三)法治保障

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公共图书馆条例、促进社会文明条例等地方立法,适时启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文化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及时出台或修订相应的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大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

(四)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文化投入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充分利用省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等现有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设立江西省文化艺术基金。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土地、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设立文化专业支行,完善文化产业“补、贷、投、保”联动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文化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及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和运行机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