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大报告:文化产业10大关键词、10大特征、10大趋势预测
2023-01-10
本报告分为2022年文化产业十大关键词、2022年文化产业十大特征、2023年文化产业趋势预测三个部分,在2023年1月7-8日举行的第二十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上对外发布。本报告通过文献检索、大数据分析、专家访谈和问卷调研等方式,征集了全国文化产业界知名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向勇为本报告负责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生郑雨琦为本报告项目统筹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访问学者、西安美术学院副教授朱平为本报告主要执笔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访问学者丁月华老师、王沧老师,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生张艺璇、张瑾瑜、裴慧恩、朱粲以及年度报告蓝皮书作者周城雄、陆筱璐、潘智欣、宋菲、秦晴、李典峰、黄碧玲、赵晚晴、陈泳桦、闫楚等为本报告参与人。本报告为“文化产业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22-2023)》阶段性成果。
一、2022年文化产业十大关键词
1.元宇宙文化产业
在经过2021年元宇宙概念落地和初步普及之后,2022年成为元宇宙相关产业井喷式发展的一年。在产业建构层面,技术密集型、内容密集型企业成为元宇宙概念搭建的核心层;在市场拓展层面,大量资本相继涌入元宇宙领域,2022年该领域的投资事件层出不穷,相关的XR技术、数字人等概念日益火爆;在企业发展层面,国内多家大型文化公司都围绕元宇宙进行了深入的产业布局,包括腾讯、网易、百度、阿里巴巴、科大讯飞、中手游、芒果超媒等,都积极参与其中。为全面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正在积极筹建工业元宇宙服务平台,并拟推出首批工业文化数字藏品。2022年8月,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主办,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产业联合主办的2022全球元宇宙大会在上海举办,大会秉承“先国内、再国际”的两步走策略,汇集国内国际优势资源,共同探索元宇宙产业落地的高效路径,致力协助构建城市级、国家级、世界级元宇宙产业生态。
2.沉浸式文旅体验
随着AR、VR、全息投影、数字智能科技与文旅业结合更加深入,以及消费者对于文化旅游项目体验的品质要求明显提升,沉浸式文旅正在成为一种发展迅速的新兴业态。沉浸式文旅体验主要通过内容IP、环境渲染和场景塑造等手段,利用高科技聚集受众的审美注意力,引导其享受某种特定的艺术氛围及相关情感与高峰体验。在许多大城市中,沉浸式旅游演艺活动正成为游客的必选项目之一,此外,各种沉浸式餐厅和旅店等新型文化服务业态也在不断兴起。其独特的艺术性、高度的互动性、生动的故事性以及强烈的趣味性,无不吸引着大量游客的目光,也让沉浸式体验成为文旅产业发展的新风口。当前,国内也有许多旅游景点、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机构在尝试按照自身特点来设计个性化的沉浸式体验项目。可以说,沉浸式文旅迎合了当代消费者对于品质性、体验性消费内容的追求,并呈现出年轻化、时尚化、国际化的消费发展趋势,彰显了国内大众日益提升的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
3.数字赋能乡村振兴
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脱贫攻坚奔小康给各乡村地区带来了历史性的变化,也为我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推动数字化赋能经济现代化顺利展开。2022年,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协调部署八个方面的重点行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于11月联合启动《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修订计划,进一步完善内容、丰富案例,更好地指导各地建设数字乡村。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有助于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从而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当前,数字技术不仅连通了物理边界,打破了城乡分界与区域壁垒,也通过移动交互、数字媒体等手段,促进了乡村产业、人才、组织等要素的有机融合发展,为乡村经济现代化提供了技术的助力。在文化领域中,数字技术还带动了乡村地区的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助力于区域宣传推广、文创产品开发以及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等多个环节。
4.数字虚拟人
在元宇宙语境下,数字虚拟人(metahuman)引擎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虚拟形象生成、定制、驱动等服务,帮助企业客户打造面向未来的虚拟人应用产品和数字资产,赋能企业布局元宇宙生态。数字虚拟人又称虚拟人或数字人,它往往以虚拟偶像、虚拟主播、数字员工、虚拟学生等虚拟身份进入大众视野,使得社交、购物、娱乐等方式都被重塑,并极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互体验。从技术层面,数字虚拟人可以分为真人驱动型和智能驱动型;从应用层面,则可以分为服务型、表演型和身份型。相比于之前就存在的虚拟人物现象,2022年以来的数字虚拟人以元宇宙为背景依托,在制作水平、软硬件技术和设备等层面都得到了跨越式的升级,虚拟数字人产业也一路高歌猛进,呈现爆发式增长姿态。此外,它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除了传统的影视、传媒和游戏等领域,也在朝电商、金融、教育、医疗、文旅等场景渗透,展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5.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既是2022年以来中国的发展情况总结,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未来发展方向。其基本原则包括把文化产业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把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相结合以及把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当前,中国的文化产业正处于良好的发展时期,不仅体现在产业总量的增加上,还体现在数字化、科技化的领域的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文化经营模式与业态创新不断革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能力不断完善,各类文化资源的积极整合及以文化惠民生的目标深度落实等多个方面。文化产业的特色化、专业化、生态化、创新性为激活社会发展活力、解决区域差异、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可能。2022年底举行的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尝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平台和扩大文化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6.想象力消费
互联网时代的想象力消费,主要指需要接受者发挥想象力的影视作品的消费,体现了受众对于充满想象力的艺术作品的艺术欣赏和文化消费的巨大需求。想象力消费立足于中国幻想类电影的发展,通过思维创意的超验性和想象力表达,以及视听技术和文本世界的想象力奇观呈现等方式,将观众带入一种全新的消费体验模式。2022年以来想象力消费概念的兴起,体现了当前时代下中国电影工业的迅速发展,也体现了我们对于视效技术和市场现状的深思熟虑。想象力消费是互联网时代电影的艺术审美功能与文化经济功能的共同体,它在满足了追求独特性的同时也积极迎合了主流文化需求,从而达成了一种平均的大众化审美特征。在后疫情时代,想象力成为了电影产业的重要推动力和创意力,而想象力消费也将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消费和国民经济消费。
7.超级数字场景建设
持续三年的全球疫情使得网游产业步入高速发展阶段,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板块,也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新领域。电竞和云游戏等新业态的迅猛发展,催生出超级数字场景等新概念,推动产业边界不断被突破,用户体验不断被刷新,以及庞大需求不断被创造。在这个意义层面上,数字场景建设可以被类比为元宇宙中的“基建施工”。2022年,元宇宙概念的成熟与发展,为超级数字场景建设准备了必要条件。参与数字场景建设的相关公司是基本生产力,游戏引擎是增进效果和效率的工具箱,数字创意是施工的图纸,它们共同构成了数字场景建设的三大核心要素。当前,超级数字场景建设已经广泛应用到了游戏、影视、工业建筑、设计等领域中,并不断推动着各类产业的数字化转型。2022年7月,腾讯公司在游戏发布会上提及了创建超级数字场景的理念,并将之作为平台探索的新方向与核心支撑。随着软硬件的逐步完善、数字孪生和全真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国家对数字经济建设的不断扶持,在未来它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8.人工智能艺术
随着全息互联网建设的加速推进,智能化数字科技给予了艺术以日益丰富多元的审美呈现形式,人工智能艺术(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rt)就得益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巨大进步。人工智能艺术主要是指使用各类人工智能软件所创作的艺术品,如今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AI 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场景越来越普遍,在过去的几年中,人工智能甚至已经席卷了各个门类的艺术界。AI技术在叩响人类艺术创作大门的同时,已经开始大举进军产业界,AIGC(AI generated content)成为网络文学、音乐、美术、设计及各类视频平台的文化生产新模式,在数字滤镜、虚拟主播等细分领域日益被广泛接受。2022年以来,以AI绘画等为代表的人工智能艺术迅猛发展,并不断进入到许多商业化应用场景当中,成为广大消费者可以提升参与感与互动体验的艺术项目。虽然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对传统绘画领域所带来的冲击等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全新的技术应用已经在艺术领域日渐占据重要地位。
9.城市记忆活化传承
城市记忆活化不是一般静态的记录性保护,而是更注重在与人的互动中让城市记忆回归公共生活,使之在当代重获新生以及持续传承的生命力,做到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并举。在新时代文旅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城市记忆活化传承能够有效唤醒城市人文记忆,提升受众参与广度,为推动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赋予深厚的文化底蕴、注入蓬勃的生机活力,实现可持续的长效发展。近年来,国家日益重视对中国特色城市记忆的保护工作,提倡城市工作要加强对城市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管控,留住城市独有的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2021年,国家住建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指出要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不能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保留既有建筑,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地形地貌,延续城市特色风貌。各地相继开展以保护城市记忆和文化遗产为目的的“城市记忆保护工程”,以档案管理的方式进行城市记忆的活化传承。
10.冰雪产业
2022年2月,中国北京举办了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是中国举办的首届冬奥会,也让北京成为了世界上首座同时举办过冬夏两季奥运会的“双奥之城”。冬奥会的成功举办,将冰雪产业带入了中国大众的视野,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热情参与到与之相关的体育运动与文娱项目中。2022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共同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致力于带动包括冰雪运动在内的户外运动消费增长,并吸引了更多专家学者、企业与消费者关注国内的冰雪产业。同期,“2023中国北方冰雪旅游海外推广季、国际冰雪经济合作论坛”在哈尔滨启动,为全力构建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助理。除了占比较高的北方冰雪经济相关企业外,南方地区包括广东、江苏、四川、浙江等地的冰雪经济相关企业也发展迅速。包括冰雪运动、冰雪文旅等在内的丰富多元的冰雪产业,正在日益成为一个个全新的大众体育休闲文化消费热点。
二、2022年文化产业十大特征
1.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与探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强调“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为打造国家文化公园这张世界级金名片提供了行动指南。当前,大部分国家层面的文化公园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已陆续发布。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代表性案例,不仅体现出新时代区域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也为讲好中国故事提供了体系性文本,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了思想性源泉,同时对以文化遗产引领地区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既高度契合我国悠久的历史传统与资源禀赋,有利于发挥中国在全球体系中的文化比较优势,也能够形成集文化保护、文化开发、文化生产、文化消费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空间,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文化生活的需求。后续的创意规划与设计,应在已拥有大量单项工程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与当地遗产保护利用需求相协调的产业集聚区,推进相关主题的文化产品创新,促进城市和地区间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努力实现国家文化公园内的核心遗产与其他文化资源的整合,积极打造中华文明的标志体系,为践行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强国之路和走向文化新辉煌贡献智慧和力量。
2.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指出,“十四五”阶段末期将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实现中华文化的全景呈现和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的全民共享。《意见》提出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等八项重点任务;以及加强文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文化数字化全链条监管、建立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健全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动力机制、调整优化政府投入、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活智力智库资源等八项保障措施。这是国家积极应对互联网迅猛发展给国家文化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自信自强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3.中华数字文化遗产平台建设
文化遗产是国家文化建设的一张重要的金名片,如何通过创新思维和高科技手段让它活起来、火起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时代重大文化命题。《“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部署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等重点任务,大力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在国家层面已经做出顶层设计和宏观规划,但相应的精准落实任务依然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强化。让中华文物和遗产真正活起来,需要多元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并借鉴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的有益经验。积极打造中华数字文化遗产平台,可以通过跨平台的联动效应,持续和深度参与传统文化的再媒介化与智能化传播,使其成为数字文化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文化遗产平台不仅能够扩展用户接受文化信息的方式,提高其参与性和愉悦性,更因其方便快捷的接入方式,可以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职能,促进文化资源的开放共享。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牵头组织的中华美学基因库建设,是从美学和艺术学视角打造中华文明数字编年史的重要实践,尝试通过全方位的审美记忆建构与高科技图文保存,有效提升中华文化的整体影响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
4.艺术创意与人工智能的交互
今天,人工智能不仅成为引领新时代科技进步的主流力量,也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越来越多的艺术家、设计师和跨学科创意团队利用人工智能促进艺术生产与传播的创新发展,它首先体现在思维模式和方法的变革上,尤其是系统思维、大数据思维、服务设计思维等不断优化基于大数据驱动的设计方法,帮助艺术家获得各种高质量运行的解决方案;其次,它体现在人工智能凭借图像识别和生成领域的优势,正在越来越多地介入艺术设计领域,包括图像风格化处理和艺术风格自动生成;最后,它体现在人机协同和辅助艺术与设计方面。艺术家与人工智能的协同合作,不仅可以提升工作效率,还能够创造出更多元、更新颖的艺术创意方案。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及其与艺术创意的交互,不仅为艺术与设计带来无限可能,也能够让更多的个体参与到艺术设计工作中来,不断降低以往阻滞创意应用的技术门槛,使得人人都是艺术家的理想愿景正在不断趋近大众。当然,由于艺术创意还包括感受力、想象力、创造力与共情能力等复杂的人类智力,未来人工智能的开发与应用还有许多亟待完善和提升的功能领域。
5.高质量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这是我们党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政治站位,为中国国际传播能力的整体质量提升作出积极贡献。尤其要把主动服务国家的国际传播工作大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积极运用各种艺术手段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华文化。在当今世界遭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百年未遇的全球疫情大背景下,国际政治、社会与安全风险复杂交织,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开展国际传播工作都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领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和中国共青团创建百年的大背景下,广大青年既是追梦者,也是圆梦人,我们要善用、巧用各种艺术手段,努力向世界生动讲述追梦、圆梦过程中的中国故事,更好地凝聚世界人心,推动创建未来理想社会的思想共识。
6.数字虚拟人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元宇宙概念及其相关研究的有力带动下,数字虚拟人市场迅速升温。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中国AI数字人市场现状与机会分析(2022)》报告显示,中国数字虚拟人市场规模呈现高速增长趋势,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102.4亿元。用户主导内容创作的大环境,使得虚拟偶像的粉丝群体和消费市场正在日益扩大。数字虚拟人的应用场景从一般性的娱乐偶像、商业代言人扩展到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体育文娱休闲、文化金融电商等不少垂直领域的应用场景。数字虚拟人的使用也从服务行业延伸到更多的生产生活领域,极大地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随着数字虚拟人的技术成本逐渐降低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它将在更多的领域和部门发挥自己的巨大功用。而随着数字虚拟人产业链的不断成熟,已经形成由上游的制作和渲染工具,中游的虚拟人驱动及运营,下游的场景应用等共同组成较为完整的数字虚拟人产业链生态图谱。产业链的系统化催生了大量低成本的数字虚拟人应用软件纷纷涌现, 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大规模商业推广的条件基本具备,未来数字虚拟人将越来越多地进入各类产业,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智能化、更具沉浸感的消费体验场景。
7.社交媒体赋能艺术品大众传播
随着人类社会大规模进入信息互联时代,智能化网络技术日益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和部门,使得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互联网社交媒体成为社会主流媒体并且渗透到了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类艺术信息和观念以非常快速和便捷的方式不断介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并持续地拓展着社会大众的审美视野,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开始借助互联网社交媒体进行全新的内容表达与艺术表现。当代艺术家运营着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通过网络交流平台即时分享自己的作品及其承载的思想。画廊和美术馆使用社交媒体作为市场工具,艺术爱好者和收藏家通过社交媒体来寻找艺术作品。运用数字技术手段构建各类虚拟展示空间,打破了展陈条件和场地限制以及信息单向传递的局限,大大提升了艺术资源的开放性与共享水平,同时聚合拍卖行、画廊、策展人、批评家、画家、消费者的艺术品电商场景,使得大量风格各异的艺术家及其作品可以被同时呈现,线上展示、拍卖和购藏已经成为艺术消费的新趋势。疫情期间实体艺术机构所遭遇的交易困境,也极大地促进了互联网社交媒体对当代艺术发展的影响力程度的显著提升。
8.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艺术纽带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指出,要发挥美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乡规划建设中,增强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位,把美术成果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而其中的关键在于要营造高品质的城乡人居环境,既要展示自然之美,也要呈现人文之韵。我们要让艺术手段成为激活城乡建设的“新引擎”,比如大力发展手伴类、国潮类、文玩类工艺美术产业,打造创意设计与研发基地、特色文创产品加工制造区等,同时借助艺术培育城乡建设的“内动力”,建设依托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文明环境的研学基地与创意农业体验园,以艺术家工作室等文创空间为载体,创新人才和智力资源引进方式,促进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打造城乡衔接、人文荟萃的艺术高地。不仅用艺术手段改造和重塑城镇文脉,深度开掘乡村文化资源,统筹协调城乡风貌营造,形成集展示、观光、体验、研学于一体的新型文化旅游业态;也要用艺术手段促进城乡联动,加强乡村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推进乡村文艺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以创意设计思维构建自然生态与人文景观协调统一的城乡空间秩序,更好地凸显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中艺术的纽带作用。
9.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近年来,国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建设热潮,不仅助力中国文化旅游产业的持续高质量发展,还为广大游客提供了更加丰富多元的夜间文旅消费体验,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截至2022年底,国家文旅部已经公布了两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共计243个。随着后疫情时代的来临,全国各地要统筹推动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地区文化和旅游业态,优化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大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各地要结合自己的文旅优势,凝聚显著特色、狠抓品牌效益,以旅游景区、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为主要载体,进一步突出创意文旅IP与流量思维,以活化城镇与乡村文化为出发点,深度开掘地方性传统夜生活文化元素,将具有当地特色的现代艺术创作更多地融入夜间文化旅游场景中,形成在地化风格鲜明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并且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策划夜间文旅消费品牌活动,形成夜间文旅消费网红打卡标志,营造夜间文旅消费放心品牌,推动中国特色的夜间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助力文化产业提档升级。
10.强化新型公共空间文化建设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布局优化和空间提升的要求,鼓励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以创意设计形式打造一批“小而美”的新型公共文化业态,满足人民群众对提升生活品质的迫切需求。全国各地纷纷将打造公共文化空间纳入城市品牌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使更的多公共空间建设融入文化元素、增添休闲功能,形成社区文化馆、图书馆、流动美术馆、非遗传习所、市民大讲堂、文娱空间、博物馆、休闲体育场所、康养机构等特色产品体系,激发城市公共空间文化活力,并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化、运营社会化、监管网格化、参与多元化,不断丰富文化供给,拓展服务功能,创新运营管理,形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相匹配,与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相适应,与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公共空间文化建设新格局。
三、2023年文化产业趋势预测
1.文化产业数字化进入新阶段,催生新的发展契机
近年来,随着5G、8K、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文化消费新场景不断解锁,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尤其是2020年以后数字文化资源规模化、集成化进程明显提速,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动力非常强劲。中国文化产业的基本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已经步入以数字文化产业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从2020年国家文旅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2021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写入“十四五规划”,再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正在不断凸显,其发展速度也在日益加快。未来数字文化产业将使得更多的生产要素同时聚合发挥作用,通过各种极富创意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行动,不仅可以开拓出全新的领域,也能够对传统空间进行改造重塑,进一步提升既有文化资源的开发水平,使之发挥出前所未有的产业效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将紧密围绕“交互融合”与“虚拟现实”展开,通过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双向交融,全面加强文化创意IP产业链的开发,有效提升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量,有力地促进中国数字文化消费领域的转型升级。
2.以元宇宙为核心的虚拟化、智能化发展成为主流
互联网社交媒体使得人类的交流日益数字化,而随着各类高敏传感器的使用,人的身体和感官更被高度媒介化和无限延伸,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互动也开始大规模进入虚拟场景,人机共生的愿景正在不断走近我们。2022年全年,国内有包括10个省级行政区在内的30个以上的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发布元宇宙领域的支持性政策或征求意见稿。这也预示着未来社会的虚拟化趋势将会大大加速,并且为个体的想象力、创造力发挥提供更多的施展机会和场域。信息数字化和设备智能化,以及各种XR扩展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人类可以在日益丰富多元的流动性空间中实现超真实的虚拟生存。过去的十年,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5G、边缘计算等新科技,在人类社会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未来更将呈现智能化、虚拟化、普泛化的特点,在全面的数字连接、数字运行、数字创造、数字管理过程中实现“数据即资产”、“数据即产品”的文化生产目标,充分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全面赋能数字中国建设。以元宇宙为核心的虚拟化、智能化技术和设备,将使人类与机器形成和谐共生关系,在更大程度上全面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
3.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持续提升
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可以说世界之变、历史之变、时代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研究布局,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着力提高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2022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指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天,文明冲突、文明隔阂、文明跨越的现象和趋势不减反增,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的规模广度、影响效度、竞争力度,在全球文化传媒市场上的话语权仍然有待大幅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其中,创造力是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内核,认同感是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重点,凝聚力是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关键。作为文化艺术工作者,我们要立足本职岗位,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真正担当实干,利用好各种渠道和手段,生动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助力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4.后疫情时代的文化产业复苏加快,焕发新的活力
受2020年初开始的疫情影响,全球和国内旅游文娱等聚集性文化消费当时几乎以“归零”的代价按下了传播暂停键。而在过去三年防控政策成果的基础上,2022年末中国防疫政策因时因势做出重大调整,2023年新年伊始开启全面走向后疫情时代的序幕,各地的文化产业也将随之进入稳步复苏与快速增长的阶段。在既往严峻的防疫形势下一度被压抑的文旅消费欲望,重新释放出巨大的产业动能,各大文化机构、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纷纷推出各类创意活动、艺术产品、文旅项目来吸引受众。疫情期间的文娱活动虽然受到严重影响,但也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文旅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各种基于新兴技术的新型业态,快速迎合了消费者需求和未来文旅产业发展大方向。随着文化数字化从建设工程上升为国家战略,数字文创作为跨界合作与产业链整合的增值主体,在社交和娱乐方面为用户带来全新的场景体验。我们应当积极抢抓后疫情时代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文化新业态的良性发展,全力打造区域特色明显的文化IP,加快原有产业模式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中国文化产业的品牌价值和商业价值,使之焕发出崭新的生机与活力。
5.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
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必须进一步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强化文化赋能,充分发挥文化在激活发展动能、提升发展品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当代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有效赋能各种产业,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与高渗透性,溢出效应很强,能够与各类产业进行深度融合,全面赋能产业升级发展。随着全球进入后疫情时代,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从高速增长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手段,能够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体现出强大的新发展动能。在中国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型时期,需要各类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对人们的精神世界加以积极引导和激励,有效提升文化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6.文化产业继续助力乡村振兴蓬勃发展
文化产业既可以有效整合乡村文化资源,实现由特色资源向优势产业的创造性转化,也可以通过合理引入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乡村文化的创新发展和有机更新,因此我们要积极倡导将文化产业发展特点与乡村文化资源禀赋相融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充分展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成果。2022年12月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国家文旅部首次设置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展区,许多企业家、创业者、艺术家、文化工作者试图通过文化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国家层面初步布局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八大重点领域即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文旅融合和节庆会展等其他文化产业形态。各地还在探索建设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人才库,通过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引导城市资源与乡村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基于乡土文化资源特点提出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振兴方案,并将其融入镇乡整体规划方案。使乡村真正发展成为荟萃乡土人文底蕴、集聚特色文化产业、焕发绿色生态文明风尚的理想居所。
7.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文化产业,它尤其强调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进行开发和营销的行业,其主要特征是知识集聚性、业态交互性、跨域联动性、价值增殖性。近年来,为了使文化消费适应当下市场变化和贴近民众生活,以文创赋能各类产业的多元快速发展,不仅有效提高了当代大众的文化自信,也极大丰富着文创产品的数量和产业内容,跨界融合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基本实现了文创产品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重提升目标。2022年12月,第五届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与发展国际会议在上海举行,尝试搭建基于交叉学科的跨界对话与交流平台,探索文化创意产业中的价值本体、技术伦理以及复合创新教育方面的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式现代化以及新文科建设需求的新文创人才培养,努力促进文创产业教育的繁荣发展。随着碳中和、碳达峰等生态与科技主题的深入人心,相关的社会生产生活需求也日益增多,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而跨界融合将是新文创产业发展的关键。融合作为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不仅指各类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融合,更需要各种高稀缺性、高附加值的跨界融合,比如作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经典艺术形态,数字艺术的兴起为破解后疫情时代文旅营销等方面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文化旅游与艺术科技的快速融合态势,也使之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创新的重要引擎之一。
8.艺术与科技深度融合,催生新应用出现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沙考察时就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考察时讲话又提出“美术、艺术、科学、技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发挥美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美术成果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随着后疫情时代的来临,中国文化产业必须积极抢抓新机遇,在艺术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层面上大力实施数字文化强国战略,推进数字文化产业的全面深入建设。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数字建模、人工智能以及激光技术、纳米技术、生物技术、航空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发展,各种智慧场景的创新设计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经济增长的新力量,除了传统的动漫游戏、电子竞技、网络演播、线上展示、3D打印、手机出版,更先进的数字孪生、算法赋能、沉浸体验、材料革命、智能物联、虚拟景观等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兴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与新的经济增长点,数字技术深度介入艺术生产所形成的艺术3.0生态系统,将极大地助力中国经济社会未来的高质量发展。
9.文旅消费复苏并走向品牌化、圈层化
随着文化消费升级和文旅融合深入,传统旅游业与文化、教育、科技等业态的跨界融合,让场景式文旅消费的潜力逐步得到释放。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强调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要积极发展服务消费,要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各种“文旅+”的跨界探索推动着文旅新业态、新模式的兴起,比如酒店+博物馆、民宿+休闲、餐饮+文创、艺术+科技、文娱+教育等。此外,智慧旅游和线上消费的融合也在为文旅消费创造全新的空间,比如陕西延安梁家河村、广西桂林阳朔鸡窝渡村、江苏苏州树山村、四川宣汉白马花田等地,通过加强乡村旅游产品的创意设计,打造特色民宿品牌,开拓出各类乡村书店、美术馆、餐厅、咖啡馆、生态农场、艺创小镇等全新文娱业态,以卓有成效的城乡连接行动,带动乡村特色文化旅游的品牌化、圈层化发展,充分发挥出中国文旅产业的多重功能价值,有力地助推新时代文旅消费行业的繁荣发展。
10.挖掘传统文化基因,加快遗产数字化建设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党的二十大报告更进一步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2022年6月11日第17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推出的“云游长城”小程序,是世界上首次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最大规模人类文化遗产高精度、交互式数字还原,腾讯团队更是第一次将云游戏技术应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数字化作为唤醒和激活传统文化的重要路径,能够为文化遗产的活化创新提供新动能。随着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带来新机遇。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再生资源,以往限于技术条件保护留存比较困难,而数字化手段能够有效打破困局,便于永久保存和活态传承,比如故宫博物院藏品总目数据库、数字敦煌资源库等。数字化叙事方法的使用,也能够更好地传递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和人文精神,如《国家宝藏》节目采用全息影像等手段形象讲述国宝背后的历史故事,河南卫视运用数字科技让观众通过全新的艺术形式感受传统节日文化魅力。数字技术加持可以突破时空条件限制,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能化共享。推动民族文化基因与数字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发展,能够最大程度地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当今社会相协调,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呈现新风貌,助力我们创造社会主义文化的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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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2-04-08
4月1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打造3个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的产业集群;培育10家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创新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培育50家以上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的“专精特新”骨干性企业;建成50个左右智慧景区;培育10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文旅产业项目。
关于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江西数字经济做优做强做精,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精准对接,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上云用数赋智",扩大优质数字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新型文旅企业、文旅业态、文旅消费模式,推动我省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迈向新阶段,文旅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成为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的新引擎。到2025年,打造3个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的产业集群;培育10家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创新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培育50家以上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的“专精特新”骨干性企业;建成50个左右智慧景区;培育10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文旅产业项目。
三、重点任务
1.加强和创新内容建设。深刻把握数字文旅产业内容属性,加强原创能力建设。实施馆企对接计划,加强现代设计与传统工艺对接,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等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数字文创产品。加强IP开发和转化,鼓励运用戏曲、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形态,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并大力开展宣传。强化文化对旅游的内容支撑、创意提升和价值挖掘作用,提升旅游业文化内涵。
2.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5G、云计算、物联网、北斗、虚拟现实、AI、VR、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型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龙头或骨干文旅企业通过研发投入、建立实验室、 搭建资源合作平台等方式为文旅产品和服务的升级提供支持;主动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工程,加快建设江西省文化资源数据库。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江西”项目迭代。完成“云游江西”、江西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系统的增补提升;开展智慧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创馆、数字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数字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建设完善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和博物江西平台;推行旅游厕所一厕一码智慧化管理,引导有条件的A级景区或相关单位开展智慧旅游厕所建设试点,全面推进“一厕一码”旅游厕所在线评价反馈平台建设。
3.培育文旅数字化新业态。开展数字文旅产业项目培育计划,重点培育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文旅产业新业态,支持打造南昌世界VR产业基地。吸引有实力的动漫、游戏、电子竞技及其衍生品生产制作企业落户江西。鼓励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旅消费的可穿戴智能设备和沉浸式体验场景;打造文旅数字线上交流项目,积极向海外推荐江西优秀文旅资源;强化数字技术对红色文化、山水文化、书院文化、戏曲文化、陶瓷文化、农耕文化、商帮文化、中医药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的改造和提升;继续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培育一批示范性智慧景区;丰富“网络型”文旅产品与服务供给需求,积极推动“直播电商+文旅”等新业态运营模式,创新“云直播”“云演出”“云展览”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旅游行业网约车业务,发挥导游员一专多能作用,实现网约车服务在全省主要景区、机场、高铁站全覆盖,为C2B旅游定制化时代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开展“5G+文化旅游“应用标杆评选活动,打造50个“5G+文化旅游”应用标杆。
4.壮大数字文旅市场主体。积极引导互联网及其他领域龙头企业布局数字文旅产业,扶持中小微数字文旅企业成长,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开展数字文旅企业认定和梯度培育工作,加强对数字文旅企业的分类管理,为强成长性数字文旅企业提供融资、技术等支持;持续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数字文旅企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文化和 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5.激发数字文旅消费活力。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创新文旅消费场景,培育壮大云旅游、云娱乐等新型消费形态;提高文旅消费便捷程度,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创新开展“百县百日”“百城百夜”等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鼓励利用数字技术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推动数字文化融入夜间经济,激发夜间消费活力;发挥“云游江西”等平台作用,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转化, 发挥线上交流互动、引客聚客、精准营销等优势,引导线上用户转化为实地游览、线下消费。
6.鼓励发展线上平台经济。支持文旅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创新发展,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OTA平台拓展文旅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旅资源传播平台;;开展传统文旅企业“上云用数”行动,引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研院校以及文化和旅游企业联合创新,搭建要素流通和技术服务平台,为传统文旅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为打造“全域、全龄、全时”文旅消费生态提供技术支撑;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
7.以数字化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文化创意向旅游领域拓展;支持发展IP品牌授权,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价值,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鼓励发展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线上内容生产新模式;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丰富公共文化空间体验形式和内容。
8.加强数字文旅技术标准应用。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虚拟现实、交互娱乐、智慧旅游等领域产品和技术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发挥标准对产业的引导支撑作用,以标准化建设促进业态优化提升。
四、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本地区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运用数字化思维,促进形成政企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机制,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成效,宣传推广典型案例;鼓励以“线上线下”产业招商、优质项目遴选、政银企对接等形式,充分调动产业链上下游和消费者支持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0.强化要素支撑。加大对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对数字文旅产业的投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符合数字文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文旅企业利用多渠道资本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文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人才培训,将数字化知识纳入厅系统各类业务培训内容,培养一批兼具文化内涵、技术水准和创新能力的数字 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共建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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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2020-04-3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繁荣,加快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助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加快创新文化和旅游产品、业态、模式,积极推动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和提档升级,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执行各类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的政策措施,暂退旅行社保证金,落实企业租金减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办理企业社保业务期限等。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分区、分类、分步开放,鼓励各地开展“本地游”“江西游”“自驾游”“包车游”“家庭游”等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鼓励保险行业为旅游企业和来赣旅游者开展多元化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
(二)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中药康养、森林康养、体育休闲、休闲农业、科技创新等新型文化和旅游产品。依托我省大型制造企业、特色园区,大力开发集游览、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发展研学旅行,推出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精品线路;鼓励各地利用康养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温泉、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一批温泉康养度假基地、热敏灸中医药康养小镇,全力推进上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鼓励省内医疗机构、大型企业开发特色疗养康复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大力发展以山地户外、水上等运动项目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鼓励各地依托航空资源开发低空旅游产品;深入挖掘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特色种植等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山水田园综合体;支持各地利用VR产业优势,开发5G+VR全景直播、5G+AR慧眼、5G+AI旅游,发展VR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产品。到2022年,全省创建1-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2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0家国家森林康养基地,6家以上国家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建设100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0家省级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和一批热敏灸等中医药养生小镇。各设区市创建2-3个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2家省级森林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林业局、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
(三)全面提升产品供给。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立项规范化、标准化论证,构建全省统一的项目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布局差异化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鼓励各地依托产业特色和文化风俗,打造消费型文化和旅游展销品牌。鼓励各地打造特色“赣菜”品牌,提升特色“赣品”品质,推广“游客喜爱的赣菜”“江西旅游名小吃”“江西好礼”,提升消费品牌美誉度。大力升级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公司化、品牌化、标准化、特色化,加快乡村旅游品牌提档升级。支持各地中小型、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提档升级,扩大品牌影响。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文艺演出、非遗项目进景区,提升景区旅游产品文化内涵。鼓励各地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创新文化和旅游产品表现形式,重点升级红色文化、陶瓷文化、客家文化和戏曲文化等相关产品。鼓励各地利用老旧厂房等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积极提升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的创意和设计水平,推动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打造汉文化传承展示区。到2022年,全省推出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演艺项目。(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四)着力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地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创办和提升一批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和沉浸体验式夜生活项目。鼓励各地依托老城区、老商埠区和特色街区等,改造一批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培育一批游客喜爱的特色美食集聚区。支持各地深挖历史街区的特色文化,引导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24小时便利店,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引导各地夜间经济向历史文化街区、文体娱乐功能区和小街小巷等区域集中布局,打造一批差异化、综合型夜间消费的夜游步行街、夜间消费集聚区和示范街区。鼓励各地推出一批精品民宿,打造若干条精品线路,实现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全覆盖。到2022年,全省建设7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5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新增2家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激活假日消费市场。各地在保持正常工作、生产和经营秩序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考虑职工意愿,鼓励错峰出游和弹性作息;为有效应对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和冲击,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今年二季度可依法优化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提供便利,积极释放周末旅游活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相关保障制度建设,增加出游频率,让群众休假活动多样性、立体化。着力优化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进一步提升游客满意度和获得感。鼓励市、县(区)开发城市周边旅游度假区,布局和建设近郊游憩带。支持各地增设各类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体育馆等文体场馆的活动内容,完善服务设施,营造舒适的假日休闲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总工会)
(六)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发行“江西风景独好”、5A级旅游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文创联名银行卡。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一卡通”,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对联名银行卡持卡人在景点门票、道路交通、酒店住宿、农家乐餐饮、旅游特色项目等提供折扣优惠、消费分期支付等特色权益,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体验。依托现有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服务平台,通过消费数据监测评估,构建规范化、可追溯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信用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投诉、受理和应急处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金融消费环境。积极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产品,通过开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扩大对演艺娱乐、会展旅游、动漫游戏、数字产品、创意设计、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综合消费信贷投放。推动省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在省内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应用,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文化场馆、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或移动支付全覆盖,银行卡支付便捷度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
(七)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文化消费进入各类消费场所,重点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乡村,打造便民文化消费网点。鼓励各类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升级改造,完善老少妇幼残服务设施建设和休闲、餐饮、文创产品展示销售等消费功能。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的网络覆盖水平,城市内主要文化消费场所和有条件的5A级旅游景区优先部署5G网络。持续推进和优化“一部手机游江西”综合智慧平台和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引导游客采用微信、手机APP、互联网等多渠道进行信息查询、票务预约、特色产品购买等服务。优化旅游交通网,推进区域内城市旅游客运线路、跨行政区城际旅游客运专线建设,重点增加城市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运行密度,合理设置夜间公共交通运营时间,优化夜间街面停车管理。完善租车服务点建设,重点在机场、码头、火车站、高铁站布局,提升旅游租车服务质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各地可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探索推广文化和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机制。开展放心消费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倡导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打造放心消费景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品牌和品质。到2022年,实现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城市公交专线或公交化运营旅游客运专线全覆盖,实现城际旅游客运专线常态化运营。(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
(八)做好消费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设区市依托地域文化优势,积极创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在省试点示范城市中择优确定重点培育对象,支持其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并实施动态考核。鼓励各设区市打造文创园、特色书店、精品夜市、文化娱乐场馆、步行商业街区等多业态集聚的消费聚集地。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引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型业态,搭建文化和旅游消费平台。到2022年,创建一批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新增1个以上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5个国家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创建一批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新增1个以上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组织保障
(九)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作用,建立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省直跨部门合作联动,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进行跟踪分析评估,及时汇报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统计体系,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整合共享数据资源,加强消费趋势分析研判,为消费政策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出版集团、江西文化演艺集团、江西报业传媒集团、江西广电传媒集团、省旅游集团)
(十)全面落实政策要素保障。加强金融扶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设立“文旅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我省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鼓励各地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向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用好现有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与财力情况发放旅游消费券和康养券,配套开展形式多样、安全可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和旅游活动,推动各地将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用于支持旅游消费市场,省财政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奖补。落实文化和旅游场所用水、电、气价优惠政策和文化旅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2020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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